发布时间:2017-11-09 浏览次数:26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文件精神,结合乐山师范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和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的需要,乐山师范学院特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挂靠教务处、人事处和党委宣传部,是负责本校教师教学发展的专门机构。

    中心充分依托学校的师资力量和培训中心工作经验,优化整合校内相关单位在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方面的工作基础与资源,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为关键,创新教师培训模式,促进教师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能够进入专业化、高水平、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中心工作的宗旨是为广大教师提供教学服务。帮助教师进行教学职业生涯设计与规划;开展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提供提升教学必需的技能与手段;解答教师教学中的疑惑,开展教学诊断与咨询;创造教师间充分交流、相互合作与资源共享的平台;探究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教师追求教学卓越。

   中心的主要职能: 

   1.负责学校教师教学发展规划、研究和实践建设;

   2.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

   3.组织开展教师教学专题研讨交流活动;

   4.组织开展教师专业化教学咨询,教学热点与难点问题研究;

   5.组织开展教师教学效果测评、实施个性化的教学评价;

   6.开发教师学习与教学发展资源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