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各单位推荐,经专家组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现将我校推荐申报第八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2月21日至3月6日止,共10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教务处或纪委办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恕不受理。
教务处:2276262
纪委办:2276324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推荐申报第八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