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学校将于2017年10月起开展各系列、各层级职称评审工作, 2017年度的职称评审执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推进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意见》(川教〔2017〕65号)、《乐山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乐师院〔2017〕13号)和经省教厅、人社厅备案审查通过的《乐山师范学院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按照省上要求,由学校自主评审。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工作的基本程序
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评审、学院(系)考核推荐、申报材料公示、学科评议组评议、校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通过人员公示、颁发资格证书的程序规范开展评审工作。
二、评审岗位信息
2017年职称评审拟使用正高专业技术岗位不超过9个、副高专业技术岗位不超过20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不限。
三、评审工作具体安排
(一)10月9日—10日:个人申报评审。申报人员到校职改办(人事处)提出参评申请,提交《乐山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
(二)10月12日—16日:各考核推荐组推荐申报人选。考核推荐组负责核实申报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评审条件, 作好政治审查、师德情况审查、班主任工作考核等工作,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参加学校的职称评审。申报职称人员须经考核推荐组推荐同意后,方可正式报名。
(三)10月18日—23日:申报人员到校职改办(人事处)正式报名。
1、申报人员带科研成果(电子版)到图书馆查重。申报人员各类表格中所填的所有科研论文、著作和教材都要求进行查重,报名时,所有科研成果必须附图书馆的查重证明,且是原件形式,未提供查重报告、用稿通知和清样等形式的科研成果均无效。
2、申报人员到校职改办(人事处)报名,并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申报人报名时需向人事处提交的表格有:考核推荐组组长签字确认的《乐山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表》、《乐山师范学院拟评职称人员科研情况统计表》、《乐山师范学院申报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教研情况统计表》(仅申报教学系列人员填写)。
三个表格的电子文稿发至邮箱876790740@qq.com
3、将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成果原件(用袋子装好、在袋子上写上姓名、申报职称、学科)。
4、申报各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需提供两篇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独撰的科研论文复印件一式两份(需用A4的纸复印封面、目录、内容正文、有印刷码的封底),若送审著作则交原件一式两份。(同行专家鉴定意见仅限当年有效,再次申报者需重新按程序进行鉴定。)
5、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代表作鉴定费由个人承担,报名时校职改办(人事处)开据缴费通知单,并持缴费通知单到计财处缴费。缴费标准为2份中文期刊600元/人、1份中文期刊与1份外文期刊或著作800元/人、2份均为著作或外文期刊1000元/人。
(四)11月3日前:资格审查并公示申报材料。由分管校领导主持,资格审查组对拟评人员的基本申报条件进行审查。由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由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对申报人员的科研成果、成果转化效益等进行审查,由图书馆或图书馆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者的相关科研成果进行查重,由教务处牵头对申报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教学质量考核和教学工作量确认,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对申报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实验工作量与质量审核,其他辅系列由对应的部门对申报人的业绩进行审查。最后由人事处将各部门的审查情况汇总,提交资格审查组审定,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将资格审查结果和通过人员的资格审查表在校园网上公示七天。若有申诉或投诉的,由相关单位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组讨论决定。
(五)11月9日:学校召开职称评审情况说明会,宣讲政策、指导申报表格填写和材料制作。
(六)11月3日-23日:
1、论文送审。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以匿名方式送两位同行专家进行学术鉴定,其中校外专家至少一位。若出现有一位及以上专家不同意晋升高一级职务的,不重新送审、也不提交所属学科组评审。
2、对申报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情况进行考核。对申报教学系列人员近年来教学工作计划、备课本、成绩记载、学生评价意见和教学质量综合排序情况等要予以认真考核,实行教学一票否决制。
(七)11月30日前:各学科评议组开展学科评议工作。各学科评议组完成全面审查、申报人员校内答辩、学科评议组评议等工作,并由联络员统一将所有材料汇总后交校职改办(人事处)(需填完学科组评审意见、签字、盖章)。
(八)12月1日-5日:校职改办(人事处)回收、归类整理学科评议组评审材料。各类申报人员将申报表、简表的电子文稿发至邮箱876790740@qq.com
(九)12月6日-12日:
1、业绩贡献情况公示7天:申报者的基本资格条件、主要业绩贡献、师德考核结论意见等材料。
2、校职改办(人事处)准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材料。
(十)12月20日前:学校职务评委会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章程》(乐师院[2016]88号)开展评审工作。
(十一)12月21日-28日:校评审结果公示。
(十二)12月31日前:职称评审结果上报备案。
(十三)12月31日前:完成职称评审发文、颁证、变更岗位合同等工作。
四、有关规定
(一)在申报职称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外语、计算机将不再作等级考试的要求。
(三)职称评审工作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教职工关注度很高的工作。 要严肃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严禁任何人违规干预正常的职称评审工作,全面抵制不正之风。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自主评审中的争议和矛盾,确保职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川教[2017]64号)
(四)要健全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川教[2017]64号)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要坚持师德条件与学术专业等业务条件并重的原则。对拟评聘高一级职务的教师,应考核其任现职以来师德方面的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实绩,优先评聘那些在师德方面表现优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业务水平等方面符合条件的教师。对职称申报人员严重违背师德,社会影响较大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川教[2009]260号)
(六)高等学校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强化师德要求,坚持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和申报者具体岗位的不同特点,加强对申报者教育教学业绩、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成效的综合评价,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川教职改办[2015]65号)
(七)学院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服务期制,凡取得了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服务期均为5年,按学院有关制度进行合约管理。(乐师院〔2017〕13号)
(八)2017年职称评审结果仅在乐山师范学院内有效。
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校园网和人事处网页上与职评有关的通知。
联系人:聂丽 联系电话:2276306
乐山师范学院职改办
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一:所有申报的材料按以下学科类别分组,并交相应的教学院和部门
(一)教学、研究系列
1、哲学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
2、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
3、政治学与法学学科——政法学院
4、教育学与心理学学科——教育科学学院
5、历史学与社会学学科——政法学院
6、经济学学科——经济管理学院
7、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含新闻传播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8、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外国语学院
9、体育学学科——体育学院
10、艺术学学科——美术学院
11、数学学科——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2、物理学学科——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3、化学学科——化学学院
14、电子学学科——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计算机科学学院
16、生物学与农学学科——生命科学学院
17、工商管理学科——旅游学院
(二)其它系列
18、图书档案系列——人事处
19、实验系列——人事处
20、工程技术系列——人事处
21、会计审计系列——人事处
22、出版编辑系列——人事处
23、医疗卫生系列——人事处
附件二:破格、直接申报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要求
一、个人破格申请(专题报告)(一式二份)
个人申请内容应包含申报者的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的成果是否同时符合《乐山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乐师院〔2017〕13号)文件相应条款的规定及破格理由。
二、专家推荐意见(一式二份)
须有两名以上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同行知名专家(至少一名校外专家)分别就申报者任现职以来的成果提出申报者是否符合破格或直接申报条件的推荐意见(《专家推荐意见表》见附件7)。推荐专家的专业技术职务须高于申报者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三、破格、直接申报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其他材料要求与正常晋升要求相同。
附件三:表格汇总
6、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简表(教学、研究系列用)